原諒我們,不曾相信這一切竟是真的。
  最初,這隻是一則信源在偏居西南的雲南傳來的消息——河南南陽驚現艾滋病拆遷隊:不搬走就感染你。中原咄咄怪事的信源為何出現在雲南,在“不搬走就感染你”的錯愕中,似乎失去了追問的價值,“艾滋病拆遷隊”成了輿論迅速攏上來的絕對焦點。
  錯愕過後,儘管有目睹者心有餘悸的細節描述,儘管流傳著“艾滋病拆遷隊”的赤紅大字圖片,儘管槍擊聲也曾突兀地傳來,但人們仍對這聳人聽聞表達出謹慎的懷疑,是惡意炒作還是真有其事?而對此,當地官方在積極表態“要全面調查”的同時,也義正言辭地說道,這絕不是由區政府拆遷辦雇佣。在證實艾滋拆遷隊真實存在的同時,也撇清了官方與此的關聯。
  最近的官方消息是,目前“艾滋病拆遷隊”主要嫌疑人已被公安機關控制,具體案情正在調查中。而另外一個事實被媒體以“河南艾滋病人的‘生意經’:組團幫人拆遷討債”為標題出現在報紙版面上,當“艾滋病”和“生意經”成為組合,想是要驚愕多少圍觀者呢?由此再來追問的是,當地政府真的對存在十多年的艾滋病人“生意經”一無所知嗎?而所謂的“全面調查”為何要在媒體曝光之後呢?
  當然,尤需熱切關註的是,飽受歧視和病痛之害的艾滋病人的“生意經”是如何煉成的呢?根據媒體的描述,這群孱弱的群體主要通過組團接受討債公司和拆遷公司的雇佣,幫助討債和拆遷,而這些討債公司和拆遷公司,看中的自然是艾滋病人的恐慌製造力。
  對於那些欠債老賴,或者是不聽話的“拆遷戶”,這樣的恐慌威脅,無疑是有殺傷力的,這似乎也足以構成生意交易中的籌碼。但是,“讓天下沒有解決不了的生意上的難題”的生意經,最起碼應該是建立在公平、合法的基礎上,失去了這樣的基礎,這樣的生意要麼是強買強賣,要麼便是非法買賣。
  以組團艾滋病來要挾他人,首要的一個問題是,這種行為其實已涉嫌尋釁滋事。只是令人不解的是,既然觸犯了國家大法,為什麼還能在當地公安眼皮子底下至少存在了十年呢?其次,如果說討債大多是涉嫌民事糾紛,發生在民事主體間的蠻不講理或是恐嚇威脅,倒也不難理解,而在拆遷中竟然也出現這樣的非法恐嚇,這是極不正常的事。根據國務院2011年1月公佈並實施的《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》規定,由市、縣級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的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拆遷的主體,即便委托房屋征收實施單位,房屋征收部門要負責對實施單位進行監督,並對其行為後果承擔法律責任。換句話說,即便能撇清官方與艾滋拆遷隊的直接關聯,艾滋拆遷隊的存在,與涉事的地方政府有著莫大的關聯,當地政府為什麼會容許這種生意行為的長期存在呢?
  而再回到“生意”的主體來看,這群組團幫人討債和拆遷的艾滋病人,在經歷著最晦暗人生時,又如何成為生意中的積極主動參與者呢?真相則在於——幫討債公司收賬,或幫拆遷公司站場的活,既相對“輕鬆”,又能補貼生活。
  於此而言,這本“訣竅”在通過將艾滋病人“治病求生”的訴求和被拆遷方保護家園的訴求對立起來、荒誕而驚悚的生意經,至少由三股力量寫就。首先是蒼白而無力的法治空白,讓這種明顯與律法背道而馳的“下三濫”手段屢屢得逞;其次則是缺失甚至空白的官方治理,對這種非法行徑形成了事實上的包庇甚至是縱容;再次則是單薄而乏力的權利救濟,讓艾滋病人不得已把自己的病痛當成其作為弱者抗爭的武器。
  循著這樣的邏輯繼續延伸,值得反思的問題是,從來不應只有對抗的拆遷,為何會上演如此驚悚的“生意經”?為何在拆遷路上,沒有最狠、只有更狠的暴力之手呢?而那些大多因賣血而不幸染上艾滋的病人,何以有著如此大的恐慌製造力?僅僅是因為艾滋病的無藥可治嗎?這背後所關切的,可能是更值得思考的城市化道路,以及艾滋病的祛恐之路。
  文/高亞洲
  
  (辣味時評,一掃就行!歡迎各位親愛的作者關註紅辣椒評論官方微信!同時官方微信平臺將不斷推薦展示優秀作者!)  (原標題:艾滋病人的“生意經”是如何煉成的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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